中國與蒙古國在法官培訓領域的司法研修交流始于2007年。2007年,應蒙古國最高法院要求,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組織下,25位蒙古國法官來到國家法官學院進行了為期兩周的研修,從此拉開了蒙古國法官來華研修的帷幕。
從2007年至2019年,國家法官學院已經成功舉辦了十期蒙古國法官研修班,共培訓蒙古國各級法院司法官員270余人。蒙古國法官們走訪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陜西、內蒙古等地,對中國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中國的法治建設有了深刻的了解。這些活動極大地推進了中蒙兩國的司法交流,加深了彼此的友誼,許多蒙古國法官與中國法官成為了好朋友。
2018年6月,為慶祝蒙古國司法總委員會成立25周年,國家法官學院代表團應邀出席了在烏蘭巴托舉辦的慶典活動。會上,蒙古國司法總委員會主席巴圖賽罕深情地表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國家法官學院對于蒙古國法官研修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今天見到中國國家法官學院代表團就像見到親人,中國的法官培訓已經成為蒙古國法官最向往的研修項目。中國國家法官學院為蒙古國法官培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為蒙古國的法官培訓事業付出了真心、熱心和愛心!”。代表團受到了蒙古國法官的熱烈歡迎,無論走到哪里都能遇到曾經到過中國參加研修的蒙古國法官。很多蒙古國法官表示,由于到中國參加了研修,見到了真實的中國、富強的中國,使他們對中國的印象徹底改變,于是他們紛紛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中國學習、工作,使中蒙友誼代代相傳,生生不息。